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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件之死——情感的案件』『图象丹青』 『绘画的来世』 『陈丹青静物二三印象』

物件之死--情感的案件
Ackbar Abbas

  陈丹青的新作似乎印证了法国讲议人马拉美(Mallarme)的说法:“世界归存于画本”。他的油画的主题并非气热磅礴的中国山水,而是一本本展示着山水画法的画画册,仿佛山水与画法成为了画画册中的附带的艺术。所谓“绘画”,真的变成表现绘画的绘画。陈丹青的上一批作品是题材严肃的巨幅双联及三联画,这些批却是小尺寸的“静物”画。非常有趣的情形是:陈丹青多以明代画坛巨匠董其昌的画作入画。董氏画论,后世奉为范旨,“法天地而师古人”更是历代学画者必循之道。因此,临摹乃理所当然。更有趣的是,陈丹青再三再四以画入画,欲罢不能,他好像要借助重复的探求来打开某些疑惑。

  马拉美的另一诗句或计会让我们对陈丹青这批静物作品另有一番认知:“虽然我满复经纶,肉体却很悲哀”。在部份画作中,春宫画片段与山水画册并置,似乎说明了画本并不足以将肉体的需求予以升华,有如圣安东尼所面对的诱惑。春宫画面给平静的画画世界惹来一阵涟漪,揭示出这些艺术品长久以来其实是作为画家物恋的对象,是某些事物的替代品,如同画中那些三雨金莲续花鞋所暗示的,是被用来满足赏玩与被赏玩的心态。

  对大多数观者来说,陈丹青这批画作最瞩目的效果是以油画媒体复制中国山水画。然而这同上述论点有何关连?大有关连。我们不妨从油画所扮演的角色入手探讨。油画的表现力好比摄影,能够精确地复制图象。但奥妙不止于此。在复制水墨山水与画法的过程中,画家的职能如同侦探那般重组案件,运用油画媒介探索、描绘出恋物对象那迷惑/挑逗的形想。这究竟是怎样的一宗案件?可能与谋杀大自然有关。自然与物件遭遇肢角,化作绘画与恋物的对象。假如这确乎是罪行,是一项案件,应归类于情感的案件。当画家作为探员,遂迫使诸位男女观者参与了此一案件的侦探行为,共同以质疑的目光审视画中物件的形相。然而,峰回路转,画家与观者均已成为本案的涉嫌者(请回想希腊神话中俄锹浦斯王子误杀生父而娶其母的故事),因为在绘画与观赏的行为过程中,双方卷入了同一罪行:调查:作案、再调查、再作案,如此纠缠循环无休无止。

  或许在最后看来,这批绘画作品更为接近装置。画作周围的空间比画作自身更重要。陈丹青的作品以不同空间的配置元素出现,而这不同元素使他的作品可以被视为艺术,也可以被解作滥情,有如罪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