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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术学院关于《收租院》著作权问题的新闻发布会(2)

2001年03月26日 文章来源:TOM专稿  

二、关于《收租院》著作权官司问题

《重庆晚报》记者:现在美院对威尼斯双年展组委会、策展人及蔡国强打这个官司,美院将如何继续下去?也就是说,我们美院准备如何起诉并打这场官司?

王林(美术批评家、四川美术学院教授):首先,蔡国强在威尼斯双年展获得了金奖,引起了美术界的普遍关注。在最近的《读书》、《文艺报》、《雕塑》一些影响较大的刊物上都发表了一些由于蔡国强复制《收租院》而引发的不同报道。四川美院首先是作为拥有著作权的集体,而且,当时创作《收租院》的作者19人中有14人是四川美院的。后来逐次再创作时,绝大部分力量还是四川美院的。所以四川美院拥有著作权是理所当然的。除了作者个人享有著作权外,四川美院作为当初创作《收租院》的组织者和单位法人之一,它也享有集体著作权。之所以四川美院将首先要提出这一个问题,又因为我院与新闻界的朋友们有长期的往来的良好关系,我们首先将这个消息传递给各位朋友,并希望得到各位朋友的支持。当然,四川美院也作了许多准备,比如我们咨询了有关的版权法,准备采取合理的法律程序。但至于在什么时候,用何种方式进入这个法律程序是下一步研究的问题。《收租院》的诉讼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它涉及到国际版权关系问题。而就版权的理解来说又是一个复杂的体系。比如当代文化中,说是一个复制的时代,那么作为艺术创作和复制的关系来说什么地方是界限,什么地方违反了《伯尔尼公约》。《收租院》是一个典型例子。如罗院长所说,它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也是一个学理问题。而且还有一点,在中国参与的国际展览中总是处于一种被选择的地位。而不少的艺术家参加的由外国人策划的展览也总是有一种投其所好的倾向。这次双年展上,蔡国强就投了主持人塞曼之所好。塞曼在72年时,就曾想邀请《收租院》去参加卡塞尔文献展,而当时的中西方交流没有成功。可以由此看出实际上蔡国强的这个作品并不是作为艺术家要进行艺术创作而做的,而是受到暗示和怂恿的,我认为这样肆无忌惮地利用中国的政治资源和文化资源,以讨好西方展览主持人的作法,在道义上也是应该提出来,当然我们更愿意从法律上提出来。就刚才《重庆晚报》记者先生提的问题而言,我们准备分成几步:第一步,将事实向新闻媒界公开;第二步,请有关法律专家对每个问题进行法律上的研讨;前面我们做了一些工作,因为打官司总是想赢,只是看以什么方式更有利于我们起诉的一方,我们的要求不仅仅是官司,还要将其展开比如说复制、挪用方面的学术研讨会,进行艺术创作上的探索,正如王官乙老师所说的《收租院》从开始到现在,它里面都有丰富的历史资源和故事。我们觉得《收租院》通过起诉的方式可以引起公众对我国历史文化的重新关注,站在一个新的角度重新评价《收租院》。《收租院》完全是老小皆知、家喻户晓,空前辉煌的一件伟大的作品,对它的评价从它产生到现在,在海内外从来就是具有代表性的,所以对这样一件作品,我们应该有责任去捍卫它自身的历史地位,不能让人通过这种复制的行为,而将它的历史地位给消解掉了。刚才罗中立院长说得很好,它是重庆市非常重要的资源。

《重庆信息报》记者:我想问一下,你们能否详细的说一下蔡国强在侵权行为上有哪些表现?

王官乙:蔡国强本来是中国福建人,在日本呆了几年,又去了美国,现今旅居纽约。他知道了展览的主持人很想展出《收租院》,他复制是从99年5月开始,而展览6月开幕,展览了半年的时间,到11月结束。蔡国强在开幕之前就请了大批中央美院毕业生帮工,还雇了一位原作者龙绪理(当年我们的学生,现已退休),他也是以打工的形式参加,并非以原作者的身份参加,他得了3000美圆的酬金,其他人得了1000美圆的酬金。另外,蔡国强在威尼斯美术学院也请了人帮忙,同时在日本也请人帮忙,他本人完全没有参加制作,他自称是策划人。整个雕塑是复制《收租院》的一部分。他所获得的金奖是在6月13日开幕式上宣布的,可见这个金奖基本上是主持人内定的。他所说的现代艺术的手法是"看我做雕塑",而不是看雕塑,这是他所说的重要的现代艺术理论,但实际上观众并没有看到他做雕塑,因为开幕的那一天他就已经得了金奖了,只是在开幕后又做了两天,龙绪理给我的一封信就是证据。蔡国强他们只是摆摆样子,给记者拍照,并没有真正地做。观众们自然也看不到他们做的过程。并且威尼斯双年展6月13日开幕,蔡国强18号就离开了,所以更不可能有观众能看到他做雕塑的过程。他本人并不会做雕塑,也没有一点劳动。获奖后的奖金蔡国强也没有分给参加的人员,而是以策划人的名义将奖金划归自己名下。

某记者提问:蔡国强是一个艺术家,他本人会不会做雕塑?

罗中立:蔡国强是一位搞观念艺术的艺术家。

记者:这次侵权所涉及的三个对象:威尼斯双年展组委会、策划人塞曼以及蔡国强,他们现在知不知道你们要起诉他们?

罗中立:还不知道。

记者:现在国内对这方面有一些报道,蔡国强他们知道后有什么反应没有?

王官乙:估计蔡国强知道要打官司,因为我曾在《雕塑》上写了一篇《关于蔡国强获威尼斯双年展金奖的三点质疑》的文章。该文章发表之前,杂志社曾电传给他本人看。蔡国强春节期间在北京接受记者访问有一文在杂志上,我那篇文章也在其中。蔡国强作了解释,他对于侵权问题不置可否,没有明确表示,他说他是在宣传《收租院》,他的作法是现代艺术所允许的。

记者:塞曼为什么说蔡国强圆了他的一个旧梦,他与《收租院》有何渊源?另外,中国美术界权威人士对此有何看法?

王官乙:《收租院》创作出来后引起了世界的关注,当时在北京展览时,就有欧美的七八个国家的大使邀请《收租院》到他们国家展出,塞曼作为一个资深的展览策划人,在七二年的卡塞尔文献展上就曾想邀请《收租院》的全体作者到德国去复制《收租院》,但由于当时是文革的高潮,没有成功。他就一直想在以后自己策划的展览上展出《收租院》。蔡国强在知道了他的愿望后就适应了他的要求搞了《威尼斯收租院》。

记者:我想问一下中国美协权威人士的看法。

王官乙:我曾打电话问过中国美协副主席程允贤,他认为这是侵权的。他认为我们也可以作为中国美协的会员向美协提出会员受到侵权,由中国美协代为打官司。并且中国文联也有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但目前我们尚未将材料上报,因为我们还在考虑采取何种方式打这场官司。

记者:我们美院准备向威尼斯双年展或者说是起诉,或者说是讨一个说法,今天是不是正式开始?

罗中立:对的,这个我可以肯定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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