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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刊登无须付费) 理论工作者收录标准,凡符合以下资格之一者: 1.美术或艺术院校相关科系任教者 2.三年内应邀于学术研讨会发表论文者 3.三年内出版过艺术类学术性专著者 4.三年内在国内外艺术专业杂志、学报,持续发表学术性专论5篇以上者 5.三年内策划国内外学术性展览者。 姓名: (英文姓名): 笔名: 性别: 出生年份(公元): 出生地: 毕业年份(公元): 毕业学校 工作机关: 联络地址: 电话: 传真: 移动电话: E-mail: 个人网址:http:// 著作[1]: 著作[2]: 策展记录[1]: 策展记录[2]: 研究领域: 以上表格可以下载、填妥后,可以e-mail至:dc2003@vip.sina.com,或传真:010—87790697,或邮寄:北京朝阳区东三环华威里8号楼1009室(“典藏华人美术年鉴”北京编辑处),咨询电话:010—8779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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