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教育科学和文理基础科学为主要特色的著名百年学府,是国家重点建设的世界一流大学和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之一。北京师范大学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校训,以建设“综合性、有特色、研究型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为办学目标。
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的艺术学科具有90余年的悠久历史。许多著名音乐家、美术家、戏剧家、电影家如萧友梅、李抱尘、贺绿汀、洪深、老志诚、焦菊隐、蒋风之、卫天霖、张肖虎、吴冠中等曾在此任教。在悠久的历史进程中,艺术学科培养了大量音乐、美术、戏剧、影视等领域杰出人才,享誉海内外。学院随时代发展,拓展建设了崭新的艺术与传媒教育体系,依托北京师范大学雄厚的综合性学科专业背景,形成多学科的艺术与传媒教育实力。现有5个本科专业、艺术学一级学科的全部8个硕士点以及艺术学、电影学、广播电视艺术学3个博士点,其中,电影学博士点先后被评为北京市重点学科和国家级重点学科培育学科。学院拥有中国大学首批艺术学博士后流动站,是中国大学中首批具有艺术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单位之一,是国家首批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招生培养试点单位之一,也是覆盖最多艺术门类、拥有最多博士、硕士授权点的艺术科系单位之一。在2004年教育部进行的唯一一届全国艺术学一级学科评估中位列全国第4名。
艺术与传媒学院设影视传媒系、音乐系、美术与书法系、舞蹈系等4个系;设数字媒体研究所、科学与艺术研究所、艺术教育研究所等研究机构;设公共艺术教育中心、影视戏剧研究中心、中国书法研究中心、影视创作与制作中心等教育科研机构。
学院招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Q吧) 、博士研究生、博士后、进修生、高级访问学者、外国留学生以及夜大生、函授生。

、台湾等地区著名大学建立学术交流关系;并与国内众多重点综合大学及艺术院校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
学院多年来得到社会有识之士捐资助教支持,香港爱国人士田家炳先生捐资修建艺术大楼,为艺术教育人才培养和长远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
影视传媒系
设影视学专业,含影视与传媒方向、数字媒体方向。
数字媒体方向是国内最早培养数字传媒专业化人才的艺术类专业方向。经过四年的系统培养,学生将逐渐掌握数字媒体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前沿应用,成为影视传媒、动漫游戏、数码设计、交互式媒体等创意产业方面的专业艺术人才。就业方向主要是各级各类学校、广播、电影、电视、出版、通讯、网络、游戏及广告公司。该专业方向还招收和培养了硕士、博士、博士后和国内外高级访问学者。
本系聘请众多国内外著名专家为客座、兼职教授。
音乐系
设音乐学专业,含音乐教育、录音艺术专业方向。设有音乐学硕士点,并在课程与教学论博士点培养音乐教育方向博士生,在艺术学一级学科招收音乐理论方向博士生。
具有悠久的专业发展历史,以深厚的专业基础与音乐教育理论、音乐科技紧密结合而独具特色。拥有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学生在全国比赛中屡获佳绩。
音乐教育专业方向以北京师范大学实力雄厚的教育学科为依托,重基础、宽口径,旨在培养从事音乐教学、音乐理论、音乐编辑、文化管理等工作的专业人才。
录音艺术专业方向培养熟知各种录音理论,能设计、录制的高级专门人才。为本专业提供优秀研究生生源。
本系聘请一批国内外著名艺术家、音乐教育家为客座、兼职教授。
美术与书法系
具有近90年深厚的美术教育历史,培养的高级专业人才分布在北京及全国著名美术院校和系科。设美术学专业(含美术方向与书法方向)、艺术设计专业。以培养文化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美术人才、艺术设计人才和研究型书法人才为目标;文化与专业并重、理论与实践并重,注重培养学生掌握美术学、书法学、设计艺术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为本专业的研究生提供优秀生源,为各类企事业单位、各级学校和艺术机构、设计机构提供能从事美术、书法、艺术设计教学、创作、研究等工作的高级人才。
美术学、书法学设有硕士点,并在艺术学一级学科中招收美术学和书法学方向的博士生。
以北京师范大学实力雄厚的文史哲大文科为依托,具有多学科支持交融的优势,拥有实力雄厚的教师队伍,并聘有多位著名专家为兼职教授,在从事书画史论研究和培养高层次美术、书法、设计人才方面具有良好的学术背景。
美术方向的主要专业课程有:中外美术史、素描、色彩、中国画、油画、造型原本研究与实验、美术教育学、构图与创作、专业考察、媒体艺术、美术学专家讲座等。
书法方向的主要专业课程有:书法概论、古代书论、书法美学、真行草篆隶技法和实践、汉语文字学、古代汉语、篆刻学、电脑美术等。
艺术设计专业的主要专业课程有:中外设计史、设计素描、色彩、设计草图、平面构成、立体构成、计算机图形设计、文字设计、书籍设计、品牌设计、展示设计、景观设计、公共空间设计等。
舞蹈系
招收舞蹈学硕士生,并在艺术学一级学科招收舞蹈学理论博士生。
2008年计划招收艺术类本科生133人,其中含统招生10人。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人数 学历 学制 备注 050423 影视学影视与传媒方向31本科 四年 影视与传媒方向含统招生10名 数字媒体方向14050401 音乐学(含钢琴方向、声乐方向、器乐方向)26本科 四年 050406 美术学美术方向11本科 四年 书法方向11050408 艺术设计11本科 四年 050409 舞蹈学(含舞蹈教育、舞蹈编导方向)29本科 四年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北京师范大学招生体检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4、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报考,按有关规定办理;
5、现役军人须经大军区级政治部批准,出具有效证明,可以报考;
6、舞蹈学专业的考生须于1986年9月1日之后出生,身高不低于160cm。
7、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三、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照相、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2、网报系统地址:http://admission.bnu.edu.cn/admission
3、网报开始时间:2008年1月10日
4、网报截止时间:2008年2月14日
5、照相、确认时间:
北京考点 2月14日—16日下午16点(所有招生专业及专业方向)
长沙

考点2月28日—29日(美术学专业美术方向、艺术设计专业)
6、照相、确认地点:
北京考点 北京师范大学主楼四季厅
长沙考点 湖南师范大学
7、确认材料:
本人学历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护照)原件及复印件、由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出的《北京师范大学2008年艺术类招生报名信息表》、以及考生参加户籍所在省份高考(Q吧)报名后由省级招生办公室统一制作并发放的《XX省(市、自治区)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报考证)》。
8、报名及考试费用:
初试(含报名)100元,复试80元,三试80元。美术学专业(含美术、书法方向)、艺术设计专业三试合并收费,共计260元。
9、专业考试准考证:
经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工作组审核同意后发给北京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
(责编:舒小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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