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鸿兄:
你好!
前日上网时,在美术同盟上偶见一篇关于女性艺术展的文章,上面有“引用”我的言论以及参展艺术家对这段言论的批注,很是讶异。于是觉得有必要给仁兄写封信进行一下必要的澄清,如果觉得合适,也请转发在贵站版面上,让有兴趣的朋友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事实。
我那次去多伦美术馆,是应同学赵半狄之邀去参加他与作家导演朱文先生共同举办的电影派对,由于当晚的现场技术问题,表演因故延迟一个小时,多伦美术馆的工作人员便告知楼上还有另一个展览,便上去走了一圈。那是一个几位女性艺术家的联展,规模不小,占了 两层楼面,有录像、摄影及现场的行为表演,由于有朋友一起相约在美术馆对面的茶馆小聚,走马观花地浏览一下便离开了现场。后来举行的电影派对很成功,我和夫人江梅一起祝贺了赵半狄和朱文后搭乘朋友的车子冒雨回家……
两天后,上海本地一家报纸的记者打电话来采访我对那天晚上多伦美术馆的展览观感,当时我正在下班的路上,我对电影派对赞不绝口,记者又问到女性艺术展的事情,我说那个展览的请柬我并没有收到,当时也没有仔细看,不是很了解,有些作品当时尽管看了但没有理解,后来又谈到好的作品应该不需要复杂的理论,还顺便谈及苏珊·桑塔格的理论(拒绝阐释)等等,记得至少谈了有10分钟,手机都快没电了。
事后,那家报纸把我的话掐头去尾编进了一段有明显预设立场的,对女性行为艺术进行负面评价的文字里,而且还把我当成了什么“评委”!我在连那份报纸都没有见到的情况下被蒙在鼓里好多天了,昨天晚上碰到一位多伦美术馆的工作人员并向对方问及此事时,对方告知,此次活动的策划者对我的言论非常疑惑不解……
于是,便觉得更有必要把自己的真实立场公之于众,以正视听。身为2000和2002两届上海双年展的策展人,我对当代艺术的态度如何,就无须解释了吧。想要了解我对女性艺术的态度,烦请参阅2003年9月号《艺术世界》杂志,上面有一篇我与陆蓉之女士的对谈,题目叫做“与性别无关”,文字很长,可以充分了解到我的真实意见。
我对“行为艺术”、“裸体”和“女性艺术”没有任何偏见,在艺术的学理问题上,我觉得只要在当下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做事,就没有是非和对错,只有高下与优劣。不过,每一位艺术家在选择自己的表达方式时,都应该有充分的理由,而且,这个理由应该有其唯一性。有关这一问题,欢迎有兴趣的朋友一起探讨,暂不赘言。
此次给吴鸿兄写信并期望你向广大网友转告的重点,是如何对待媒体采访的问题。
1988年大学毕业以来,在视觉艺术界已经工作16年了,接受过中外各类媒体的大小采访应该不下几十次,总的感觉是多数大众传媒的文艺版记者素质不甚理想,专业传媒的记者,社会影响力又普遍较弱,很难形成舆论导向。
对于广大艺术界同仁,我有一些诚恳的忠告愿与大家共享:
1.少说为佳。接受采访的一方必须意识到,媒体没有义务把你的全部意见照登不误(电视媒体的现场直播形式除外)。10分钟的采访里面,大概只有1分钟的内容是可用的,有时甚至只是一句话会被用上去。因此,你必须学会简洁明快的表达方式,少说废话,否则言多必失。
2.敬请留心你所说的每一句话。因为最后被选中的可能是任何一句话,所以表达意见时要尽量避免面面俱到的思路(例句:“一方面……另一方面……”或者“尽管……但是……”)。可能你原本是想全面地表达一下对某件事情的客观看法,但最后出来的结果一定是断章取义的,至于断的是哪一章,取的是什么义,就没有你的发言权了。所以,讲话要尽量偏激,夸要夸得肉麻,骂要骂个痛快,否则就干脆拒绝采访,无可奉告。这样,最后出来的言论就不至于让你后悔。
3.不要把媒体的言论当真。自己有了充分的经验,就不会把媒体的言论当真。反过来,当你看到别人在媒体上发表的言论时,也千万不要当真,尤其是不能百分之百地当真。遇到疑惑时,最好的方式是与发表言论的人直接沟通,见面或者打电话都可以,这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
4.尽量以书面采访替代口头采访。我最喜欢接受的采访方式是书面采访,记者拟好问题,我来书面回答,记者可以提出当面不好意思提出的最尖锐的问题,我也可以尽量做到“出口成章”,这不正是两全其美的路数吗?。这个经验不是我的发明,而是向《洛丽塔》的作者,纳博科夫他老人家学来的招数。可惜至今同意这样采访的媒体实在不多,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啊!
吴鸿兄,希望能够借贵站版面之一角,把在下的经验敬告正在接受采访以及即将接受采访的艺术家、理论家、策展人和艺术机构工作者们,其功德无量,善莫大焉!
遥颂
夏安!
李旭
2004年8月8日于沪上忻康里
事情的相关背景请看:
《着了新装的“龙”体——对“酷/爱身体”展览批评的再批评》
《行为艺术要可爱吗?》
何成瑶:《老鼠在哪里?!》
|